中国岩石力学与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
“钱七虎奖”实施细则
(2024年修订版)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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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钱七虎奖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奖励不超过10名。获奖者授予奖励证书和奖金。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钱七虎奖评审委员会从学会评审专家库(院士专家库、标志性人才专家库、青年专家库)中随机选出不少于15人组成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1-2人。
第五条 学会科技奖励办公室承担钱七虎奖受理、评审、授奖等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章 奖励范围与评审标准
第四章 推荐与评审
1.学会所属工作委员会、专业委员会、分会;
2.在学会备案的省级学会;
3.学会支撑单位、团体会员单位。
第八条 推荐单位和推荐人应熟悉被推荐人的工作,认真填写推荐书,提供能够体现被推荐人科技成就和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并对被推荐人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九条 评审程序与评审办法。
采用形式审查、初评(网评)、终评(会评)会的程序,按照科学、公正的原则,根据评审标准,限额择优评定获奖候选人。
奖励办公室负责形式审查,主要审查推荐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和完整性;
初评(网评)、终评(会评)、参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会评形式评审。
第五章 批准与授奖
第六章 公示、异议与回避
第十二条 实行异议制度。在公示期内,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候选人提出的异议。异议处理参照《中国岩石力学与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异议处理办法》(岩学字〔2022〕145 号)。
第十三条 评审实行回避制度。与候选人利益攸关的专家,不参加评审工作。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实施细则由学会科技奖励委员会负责解释,自学会常务理事会通过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