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岩石力学与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

“钱七虎奖”实施细则

(2024年修订版)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18日 浏览数:1146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鼓励在全国岩石力学与岩土工程领域青年科技工作者求真务实、勇于创新的精神,加快青年科技人才的成长,中国岩石力学与工程学会(简称“学会”)在“中国岩石力学与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下设“钱七虎奖”子奖项。根据《中国岩石力学与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条例》,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钱七虎奖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奖励不超过10名。获奖者授予奖励证书和奖金。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学会科技奖励委员会负责钱七虎奖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其职责包括制定奖励政策,筹措奖励资金,组建钱七虎奖评审委员会,解决其他重大问题。
  第四条 钱七虎奖评审委员会从学会评审专家库(院士专家库、标志性人才专家库、青年专家库)中随机选出不少于15人组成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1-2人。
  第五条 学会科技奖励办公室承担钱七虎奖受理、评审、授奖等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章  奖励范围与评审标准

  第六条 钱七虎奖授予在全国岩石力学与岩土工程领域里取得优秀成果的青年科技工作者。候选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作的中国籍公民,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评奖当年1月1日未满45周岁,且为学会会员。

第四章 推荐与评审

  第七条 候选人由下列单位推荐同时须经三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推荐,三位专家中应有两位与候选人非同一单位:
  1.学会所属工作委员会、专业委员会、分会;
  2.在学会备案的省级学会;
  3.学会支撑单位、团体会员单位。
  第八条 推荐单位和推荐人应熟悉被推荐人的工作,认真填写推荐书,提供能够体现被推荐人科技成就和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并对被推荐人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九条 评审程序与评审办法。
  采用形式审查、初评(网评)、终评(会评)会的程序,按照科学、公正的原则,根据评审标准,限额择优评定获奖候选人。
  奖励办公室负责形式审查,主要审查推荐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和完整性;
  初评(网评)、终评(会评)、参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会评形式评审。

第五章 批准与授奖

  第十条 评审委员会评定的获奖候选人,报学会党委批准,在学会学术年会上举行颁奖典礼并授奖。

第六章 公示、异议与回避

  第十一条 实行三轮公示制度。候选人的推荐材料经形式审查合格公示、网评结果、会评结果公示,在学会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
  第十二条 实行异议制度。在公示期内,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候选人提出的异议。异议处理参照《中国岩石力学与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异议处理办法》(岩学字〔2022〕145 号)。
  第十三条 评审实行回避制度。与候选人利益攸关的专家,不参加评审工作。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四条 对已获奖者,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者,经查明属实的,撤消其奖励,追回奖牌、证书和奖金,并予以通报批评。
  第十五条 本实施细则由学会科技奖励委员会负责解释,自学会常务理事会通过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