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岩石力学与工程学会秘书处部门设置及工作职责
一、秘书长、副秘书长及职责
1.秘书长:王天亮(负责全面工作)
2.副秘书长:陈明义(分管组织宣传部工作)
袁 维(分管学术交流部工作)
常江芳(分管计划财务部工作)
胡指南(分管科技科普部工作)
郑永香(分管综合管理部工作)
一、部门设置及工作人员
(一)组织宣传部
部长:陈明义
副部长:闻 磊、马剑飞(水环所)
(二)学术交流部
部长:袁 维
副部长:李浩然、王磊(燕山大学)
(三)科技科普部
部长:胡指南
副部长:韩伟歌、王强(燕山大学)
(四)综合管理部
部长:郑永香
副部长:尹 超
(五)计划财务部
部长:常江芳
副部长:牛庆合
二、各部门工作职责
(一)组织宣传部(陈明义、闻磊、马剑飞)
负责学会党建、组织管理和宣传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负责学会发展建设有关项目的申请、实施和管理 |
负责国家学会、省学会和分支机构的联系及管理 |
负责与省科协、民政厅等上级单位的联系 |
负责学会党建工作及有关项目的申请和实施 |
负责制定学会宣传工作规划,承担学会与主管部门联系工作,指导分支机构的宣传工作 |
负责创新党组织工作机制,指导成立并管理分支机构党组织和秘书处党支部 |
学会领导安排的其他有关工作 |
(二)学术交流部(袁维、李浩然、王磊)
负责学会学术交流和学科发展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负责学术交流总体的宏观策划、组织和协调 |
负责学会学术年会策划,以及与承办或协办相关学术会议 |
负责河北省科协相关学术交流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有关专委会的学术活动 |
负责学术交流有关项目的组织、申请和实施,学会重大科学问题和工程技术难题的征集评选 |
负责学会科技奖申报、评审和颁奖等奖励相关工作 |
负责组织开展分支学会、专委会等分支机构的成立 |
负责评估各专业委员会、分会、工作委员会,建立分支机构评估机制 |
学会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
(三)科技科普部(胡指南、韩伟歌、王强)
负责学会科技、人才、成果转移、标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负责科技发展或科技合作项目组织、申请、实施 |
负责科技成果鉴定与科技评估工作 |
负责团体标准制定组织 |
负责技术服务和成果转化平台构建,技术推广、转让和开发项目促进、管理 |
负责综合协调学会人才工作、表彰奖励工作,承担科技人才奖励、举荐与服务等工作 |
负责智库建设,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战略咨询,工程技术难题咨询 |
负责人才培训、继续教育等 |
负责学会科普团队、基地建设等科普活动的组织、策划 |
学会领导安排的其他有关工作 |
(四)综合管理部(郑永香、尹超、外单位)
负责学会日常事务、信息网络、规章制度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负责学会对内、外发函、申请、通知等文件的起草,以及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的起草 |
负责学会文件收发、公文运转,收发文的管理,学会办公室日常文件的归档和存档,学会的档案管理 |
负责协助组织召开学会负责人会议 |
负责学会官网的结构内容、信息更新、网络维护、智慧学会建设等 |
负责与国家学会联系,开展专家库建设 |
负责学会各种规章制度的建立、修订及执行监督 |
负责秘书处员工的考勤登记和秘书的工作检查与协调分工 |
负责学会会员拓展、服务、管理和接待工作 |
负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及其他部门需要配合的工作 |
(五)计划财务部(常江芳、牛庆合)
负责学位财务预算、经费支出、资产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负责学会财务会计工作及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与监督 |
负责编制年度及重大工作内容经费预算计划、部门财务决算 |
负责与主管部门及下属二级单位等对口业务的联系工作 |
负责专项资金管理、奖励基金管理和固定资产管理 |
负责会费、理事费、理事单位费、支撑单位支持费的收缴 |
负责开展学会经营策划、经营办法制定、经营活动收入监管 |
协助进行学会项目经费的预算编制、使用管理与质量控制和进度跟踪 |
负责合同财务审查,大额采购招标与询价及小额采购审批 |
负责财务预决算编报与执行监督,会计核算、财务报表报送、纳税申报和财务分析等工作 |
学会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