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会须知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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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本会会员包括个人会员、单位会员。
第二条 申请加入本会、成为本会会员的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 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 个人会员必须是我省范围内的、高等院校本科毕业或具备相当学术水平,在相关学科的科技、教学、生产、管理工作方面有一定经验者;
(四) 团体会员必须是与本专业范围有关、愿意参加本会有关活动,支持本会工作,具有一定数量科技队伍的科研、教学、生产企事业单位和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
第三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 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 经二名以上会员介绍和单位的推荐;
(三) 经本会理事会讨论批准,可为本会会员,发给本会会员证;
第四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力:
个人会员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优先参加本会举办的各种学术活动;
(三)优先取得与自己业务有关的本会的学术资料;
(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团体会员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优先参加本会举办的各种学术活动;
(三)优先取得与自己业务有关的本会的学术资料;
(四)可要求本会优先给予技术咨询;
(五)可要求本会协助举办培训班等;
(六)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七)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五条 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
(二)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三)执行本会的决议;
(四)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
(五)参加本会活动,推进本会会务的开展;
(六)按规定缴纳会费。
第六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 1 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七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